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

关于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变更的法律规定基本集中规定在《民法典》合同编第六章中,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时,可以变更合同,并且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合同的变更属于法律关系的变更,遵循法律关系变更的一般规则,即合同的变更由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一定的法律事实所引起,包括法律行为以及法律事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