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怎么判定

关于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怎么判定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判定方式: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